烟台恒鑫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厂房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12 10:19
烟台恒鑫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厂房建设工程,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条例,对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①烟台恒鑫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厂房建设工程,位于烟台开发区武汉大街19号。本期招标项目总建筑面积16326㎡,建筑占地面积为3222㎡,主体五层,为框架结构。现浇混凝土柱梁板;内外墙均为砌体墙;水泥楼面、墙面抹灰;外墙主要喷涂氟碳漆。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和图纸设计要求。
③项目编号:DPZ2015-8-1。
④资金来源:自筹。
⑤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9月6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9月6日,施工总日历工期为365天。
⑥招标方式:邀请竞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所有投标人均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及良好业绩和社会信誉的独立法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地企业须具有进区施工备案证。 报名及资格预审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将如下证件于2015年8月3日(8:30-17:30,节假日除外)前递送到烟台恒鑫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武汉大街19号)三楼并参加资格预审,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①营业执照(原件副本)
②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
④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⑤近三年来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承揽同类型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⑥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及工程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身份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注册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得更换。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四份),须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烟台恒鑫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厂房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日程安排 ①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8月3日9:00前。
资格预审文件须递送至烟台恒鑫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武汉大街19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35-6385889 传真:0535-6371678
②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烟台恒鑫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日 期: 2015年7月16日 相关链接